江苏扬州:江都区多点着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江都,因“江淮之水都汇于此”而得名,既是一座底蕴深厚的文化名城,也是一座生态和谐的宜居之城;既是人们心中向往的旅游胜地,也是长三角北翼重要的产业基地和宜创之城。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付出,城市的建设更少不了农民工的参与和支持。近年来,扬州市江都区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理念,从实际情况出发,逐步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区隔,平稳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不仅让他们的身体进入城市,更让他们的心融入到城市,以崭新的面貌成为江都的新市民,与这座具有2200多年厚重历史的文化古城实现共同发展。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就业是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支点,江都区不断加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启用扬州市就业创业新系统,定期对13个镇及滨江新城、70个社区、264个村的招聘电子屏等硬件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换,确保基层求职招聘活动顺利开展。通过市场推进就业,每周一定期举办招聘会,并举办农民工就业专场招聘会,去年以来举办各类招聘洽谈会81期,提供就业岗位29334个,进场求职人次达24692人,六成以上为农村劳动力。积极拓展“互联网+”就业创业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实现全区就业创业网上办事及网络求职招聘服务,为全区农村劳力提供了与城镇居民同等便捷的服务。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成区级创业指导中心1个,镇级创业指导中心13个,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将服务向乡村社区延伸。全区5个场圃、70个社区、259个行政村建立了创业指导服务站,形成三级创业服务体系。多形式开展创业活动,在沿江开发区举办了“返乡人员创业培训班”,丁伙镇开展了苗木花卉、花木经纪人创业培训,浦头镇东园村为扬州市首批全民创业村。实施创业扶持政策。去年以来,创业培训2800人,建成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1个,扶持农村劳动力创业861人。加强培训服务,整合各类定点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资源,逐步打造城乡一体的公共技能培训平台。以就业为导向,分类指导农村劳动力培训,对农村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通过参加技工教育后凭技能实现及时稳定、高质量地就业。从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和技能水平入手,综合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先后组织了家政服务、育婴员、电焊工、钣金工、烹饪等多个工种的培训。去年以来,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5679人,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1680人。着力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江都区严格按照《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要求,在城建、交通、水务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检查力度,强化动态预警监测,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案情信息及时跟踪调处,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去年,全区累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66户次,查明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10户,涉及职工36人,共计35.22万元。在工程项目管理上,江都区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动态跟踪管理,严格执行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四项制度”。2018年,江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系统正式上线,实现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保障了城乡医保公平性。推进“同舟计划”,对用工方式灵活、流动性大、风险系数高等困难群体相对集中的建筑、交通运输、水利行业,实施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开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绿色通道”,保障建筑等行业困难群体劳动力的工伤合法权益。通过浮动费率政策降低工伤发生率和因伤贫困发生率,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制度衔接,减轻工伤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去年全区建筑业新开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100%。着力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为保障外来农民工能够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江都区大力加强农民工基础设施建设,在开发区投入6000万元打造农民工公租小区,极大方便了外来务工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减少了企业负担。为解决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江都区重点打造外来农民工子弟学校,其中,仅大桥镇中闸小学就吸纳了292名外来农民工子弟,涉及20多个省市自治区,7个民族,有效解决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此外江都区积极整合政务资源,推动基层农民工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实现全区乡镇全覆盖。2017年,大桥镇农民工服务中心获得省级示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荣誉称号。为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江都区将继续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管理服务、权益维护、文化教育、党团活动等“四位一体”的农民工“和谐之家”,把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政府放心、农民工满意的公共服务品牌。改善中心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标准、流程和方式,积极推进城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通过对中心的资源整合,全面掌握辖区农民工动态,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农民工服务,提高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以此为载体,定期举办“春风行动”、“春潮行动”、送法进企业到工地等各种深受农民工欢迎的活动,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就业、培训、维权等服务需求。并在工作中积极挖掘和打造特色服务和工作亮点,从而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